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翁明慧发布时间:2020-01-31浏览次数:1210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要求,按照教育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统一部署,现就我校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院、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落实责任到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防控相关工作。广大师生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自觉主动做好个人、家庭、单位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措施,避免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

根据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要求,所有寒假离校本科生不得在216日前返校,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在216日前返校。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返校的研究生,经导师、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一致同意报联系校领导批准,并在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后方可返校。经同意返校的学生,须第一时间到校医院进行身体检测,并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在校居住的教职工和已登记寒假留校的学生,尽量避免外出;近期到访武汉或曾接待武汉来访人员的教职工和学生,在家进行自我隔离,并及时向所在学院或单位报告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做好校内车辆管理工作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家属区车辆加强登记管理,教学区非因公务外来车辆不准入校,加强对实验室、办公楼宇和学生宿舍楼栋进出人员的管理和登记工作。

2.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各学院、各单位要尽快摸清师生回家及返校动向。本科生动向由各学院排查、学工处汇总;研究生动向由研究生工作部及相关学院排查、研究生工作部汇总;留学生动向由国际教育学院排查汇总;教职工动向由所在单位排查、外籍教师动向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排查、党委校长办公室汇总。寒假前往湖北及武汉休假的教职工和学生返校时间等候通知。

3.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总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及筹备隔离区有关事宜工作,并进一步细化开学前后防控方案;各学院、各单位要全力营造干净卫生的校园环境,尤其在师生返校前,务必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4.深化健康教育工作。各学院、各单位要把握春节、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醒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要以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寒假和春节期间,各学院、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相关值班人员在岗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四、全面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自即日起,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制度。请各学院(部门)负责填写《高校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人群排查表》报告本单位教职工情况,外籍教师情况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填写,汇总至党委校长办公室文秘科;本科生情况由学工处负责汇总填写;研究生情况由研究生工作部及相关学院分别排查、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填写;留学生情况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汇总填写。相关信息应于每日下午三点前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联系人: 翁明慧,联系邮箱:xxk@nuist.edu.cn,联系电话:13851816228),绝不允许谎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发生。

 

附件:高校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人群排查表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0128


 

1 10 日之后到访过武汉的总人数

已医学观察隔离的人数

没有医学观察隔离的人数

已解除医学观察隔离的人数

备 注

教职工

 

 

 

 

 

     外籍教师

 

 

 

 

 

本科生

 

 

 

 

 

研究生

 

 

 

 

 

留学生

 

 

 

 

 

其 他

 

 

 

 

 

高校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人群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