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以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经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拟确定以下考生取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相关说明如下:
一、入选名单
1.按照各场次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入选名单:历史等科目类89.6分及以上的考生;物理等科目类上午场89分及以上的考生,下午场89分及以上的考生。
2.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期为:6月17日至6月30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或邮寄材料等方式实名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反映。
二、成绩查询
参加考核的考生可进入“http://bm.chsi.com.cn/”综合评价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考核成绩。
三、录取政策
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同时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四、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顺序以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中填报的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5-58731378
招办邮箱:zsb@nuist.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监督电话:025-58731002
南信大23年江苏高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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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群:870745752
6群:758490176
7群:665715495
8群:436306996
9群:279079728
已加入以上群之一的考生及家长,请勿重复加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