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翁明慧发布时间:2020-03-31浏览次数:136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考生填报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但仅限填报1个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查询。我校2020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位授予门类

电子信息工程

50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

工学

若招生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15人,则该专业不招生。该专业的报名考生可选择放弃报名或选择其他专业重新报名。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报名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考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届本科毕业生,或目前未就业的2017届(含)以后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当年高考时为所在省本一批次录取。

2.获得普通本科学士学位。

3.报名考生须为理、工、农、医等专业类的学生。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731

五、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者,准确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并连同本科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提交学校。我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各专业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倍。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经公式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与培养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未能在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时间及要求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的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就业与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八、收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参照我校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九、其他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

网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

邮箱:jwk@nuist.edu.cn

电话:025-58731153(教务处),025-58731002(纪委)

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

邮政编码:210044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和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地址: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https://jwc.nuist.edu.cn/info/1023/33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