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14浏览次数:312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日前下发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详见附件),对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把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我校的校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现提出如下学习贯彻意见: 

一、各级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和周济部长3月15日在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全面领会《通知》和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二、各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特别是科研人员、研究生进行学习,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并纳入到学生教育教学中。要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 

三、各单位在组织学习的同时,可结合近期国内国外发生的各种违背科研道德与诚信的行为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组织开展违背科研道德与诚信行为的自查工作,充分认识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和完善措施。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和学术道德建设考核评议制度,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促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五、请各单位及时将学习讨论情况和加强本单位学风建设的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 

六、有关学习材料请在天际新闻网“理论教育”栏目中下载。 

附件:《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