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3浏览次数:3430

 

研究生开题报告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论证和审核,是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开题报告对象

凡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各类型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

第二条开题报告时间

(一)硕士研究生须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二)博士研究生须在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完成时间与预答辩时间至少间隔1年。

(三)同等学力人员应在成绩有效期内完成开题报告。

(四)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开题者,应提前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延期的期限,博士最长不超过6个月,硕士最长不超过2个月。经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者,视为按期完成开题报告,未按时完成开题报告者,须延期毕业。

第三条开题报告选题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要以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商定或由导师根据研究课题的需要并征求研究生同意后确定。

(一)选题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学科前沿动态,在学术上具有创新性或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选题应体现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层次性,在课题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等方面符合国家和我校对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三)选题要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考虑本单位的科研基础和实验条件,同时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以及导师的学术专长。

第四条开题报告内容

研究生应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的格式认真填写开题报告的相关内容。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开题报告应不少于3000字,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不少于5000字。主要包括:

(一)开题报告摘要

(二)研究的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三)研究的简要内容、重点解决的问题及独创或新颖之处

(四)研究方案和可行性分析

第五条开题报告工作程序

(一)开题报告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具体实施。

(二)博士开题指导小组由5-7名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组长由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或知名专家担任,导师可任小组成员,但不担任组长。

(三)硕士和同等学力人员开题指导小组由3-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组长由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或知名专家担任,导师可任小组成员,但不担任组长。

(四)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涉密论文除外),公告时间至少提前3天。研究生应在公告前将导师审阅后的开题报告分发至评审小组成员。

(五)开题报告会由指导小组组长主持,全面审核研究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重点审查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论文工作量和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和创新点,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研究生制作ppt自述,博士不少于30分钟,硕士和同等学力人员不少于10分钟。专家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15分钟。开题报告会的评审过程和相关材料,由评审秘书负责记录汇总。

(六)开题报告指导小组根据报告情况填写评审意见,做出通过开题报告或重新开题的决议。开题报告没有通过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博士6个月,硕士2个月)内按照上述规定程序重新组织开题。

第六条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通过后,根据指导小组意见认真修定报告。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开题信息,经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后,进入后续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各学院应在开题报告结束后一周内将开题报告(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二)研究生应按计划进行论文工作,一般不得随意变更选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选题,须经导师同意、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批通过后,向研究生院提出改题申请。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变更学位论文选题并重新做开题报告。改题后开题报告工作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五条执行。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选题者,按重新开题未通过处理。

(三)联合培养研究生须按本规定回校开题。

(四)本规则自20129月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