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7浏览次数:4235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做到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委(教财[199685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已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三类:

1、研究生一等优秀奖学金;

2、研究生二等优秀奖学金;

3、研究生三等优秀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

1、立志振兴中华民族,服务祖国建设事业,政治上积极向上,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健康,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社会工作。

(二)业务学习方面

1、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风好,各门功课成绩优良,(加权平均成绩按专业排序在各专业20%以内)。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本学年发表(出版)了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者在某一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学校作出了突出贡献。

1)凡在在《science》和《nature》刊物上以第一、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的加20分;

2)在《sci》、《ei》和《istp》收录的国内外期刊上以第一、二作者发表论文的加10分;

3)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二作者发表论文的,分别加5分、2分;

4)在国内非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加2分;

5)在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的)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按非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计;

6)本人科研成果获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者按《sci》、《ei》和《istp》收录计;本人科研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三等奖者以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计;其它级别奖励者以非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计;

7)以第一、二设计人(指导教师以外)获得发明专利或以第一设计人获得实用专利或外观设计的,按国内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计;其它按国内非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计;

8)以主编身份著书者按国内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计;以编委身份著书者按国内非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计。

注:核心期刊认定以我校科技处发文为准;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著作的第一单位必须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三)文体等方面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的各项文体活动,努力增强身体素质,健康状况良好。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在学术科研活动中有剽窃行为者;

3必修课程或由导师指定选修的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4、延期毕业者。

四、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一等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总人数的3%,每人每年800元。

二等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总人数的5%,每人每年500元。

三等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总人数的10%,每人每年300元。

五、评选时间

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10月份进行,毕业班提前到5月中旬进行。

六、评选程序

研究生各类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院系具体负责,研究生部负责审核。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事实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优的程序,具体为:

1、评选动员:以院系为单位,由各院(系)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各类优秀奖学金名额、金额、评选条件和程序。

2、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对照评选条件向院(系)研究生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3、汇总初选:院(系)研究生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坚持标准、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名单。

4、公布初审名单:各院(系)预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至少三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审。

5、学校评审:各院系初审后将申报研究生各类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单和材料按要求送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进行统一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6、全校公布:研究生部预公布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奖研究生名单,征求全校师生意见。一周后学校发文公布研究生各类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七、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奖学金的获得者,由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存入本人档案。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研究生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〇〇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