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3浏览次数:3639

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体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研究生学位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预答辩的性质和目的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是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进行的一次集体指导,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查找研究生学位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研究生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第二条 预答辩的对象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对象包括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

第三条 研究生申请预答辩应具备的条件

(一)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二)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同等学力人员除外);

(三)论文开题报告得到指导小组认可;

(四)已完成学校相关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定稿。

第四条 预答辩的时间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与正式答辩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五条 预答辩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一)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提出预答辩申请,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及情况备案表》,交相关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查。

(二)学院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要求对研究生申请预答辩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查;审核合格者,准予预答辩,并将预答辩方案报研究生院教育与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备案。

(三)预答辩在校内公开进行。预答辩工作的组织工作按照《大气科学一级学科目录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执行。预答辩的时间、地点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确定,提前3天在全校公告。预答辩前至少7天,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送达预答辩专家。每个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个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预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预答辩专家组组成。博士研究生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5-7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2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指导教师可旁听,但不作为答辩组成员。

(五)预答辩专家组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重点审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论文工作量、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学术规范等,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创新性一票否决制。

(六)预答辩结束后3日内,学院应将预答辩表决结果报校学位办备案,其余材料自行归档备查。

第六条 预答辩结果及其处理

(一)预答辩专家组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作出评议,预答辩结果分为“预答辩通过”和“预答辩未通过”。

(二)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二的预答辩专家组成员的赞成票,方可视为预答辩通过。预答辩未通过的申请人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认真进行实质性修改,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说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申请人论文修改完善后,经导师同意,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

(三)再次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出申请提交学位论文盲审。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